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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交通局文件
洞交发〔2008〕8 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交通行业各单位:
根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08]5号)和温州市交通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行业2008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特制定《2008年度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可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洞头县交通局
主题词: 印发 安全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县府办、县安监局
洞头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温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县交通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洞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及“谁所有、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全县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养护和管理)安全。
三、考核对象
洞头县公路段、洞头县道路运输稽征(管理)所。
四、考核内容
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考核目标
(一)交通系统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