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头县交通局文件
洞交发〔2007〕40号
关于开展“文明伴我行,我行促文明”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根据洞创建〔2007〕1号和洞创建〔2007〕2号文件具体要求,并结合交通系统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以 “文明伴我行,我行促文明”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要求,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推进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以提高系统职工素质为出发点,以文明礼仪、礼节知识的学习为重点内容,以净化文明环境实践活动为重要途径,紧紧围绕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具体要求,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塑造讲文明、净环境的良好形象,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行为规范”活动,结合“作风建设年”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要求,重点开展文明出行和文明用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表率;做文明首问、文明接办,文明送行的表率;同时,开展学习型、团结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讲学习、讲团结、讲服务、讲勤俭、讲廉洁的良好风气。
2、在行业中开展“职业道德规范”活动,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出台驾驶员日常管理制度,开展驾驶员文明行车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印刷车载广告“文明出行、和谐谦让”等宣传标语。开展取缔黑车经营,规范运输市场的专项活动,对拒载、宰客、无证营运进行严厉打击。促使出租车驾驶员做到“三清洁”、“两文明”、“一公平”。三清洁即车外清洁,车道清洁,座椅清洁;两文明即文明开车,文明接客;一公平即价格公平。通过活动提高道德素质和文明服务理念。
3、在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整洁卫生净化环境”活动,办公场所坚持责任三包制,做到办公楼周边清洁,外墙清洁,楼道清洁。公共场所坚持日清日洁负责制,对旅游集散中心、客运站、中巴车站做到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开展“你丢我捡”活动,保持日清日洁。同时对周边公共绿化进行养护等工作。
4、开展停车站、点及五岛沿线“五乱”整治工作,规范合理设置停车站、点,禁止乱停放,加强对五岛沿线巡查力度,对在沿线港湾式停靠站的“乱张贴”现象及沿线乱搭建、乱堆放、乱设摊点等进行清理。并对停车站、点制作《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等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