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工商〔2009〕155号
洞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助动网络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各科、室、所、队,消委办、个民协办: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助推洞头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按照省、市局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网上交易,实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融合。大力引导水产品、电子电器行业建立网上公共交易和服务平台,并帮助广大经营者设立网上商铺,促进网下企业与网上店铺的有机结合,利用两种形态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知名品牌生产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积极开展B2B、B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农民等个人,利用网上交易灵活便捷、成本低的优势,依托商品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以C
三、对依托现有专业市场举办网上交易市场的,可凭原市场名称登记证直接开展网上交易。需要对网上交易市场名称进行保护的,可单独申请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对市场举办者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性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