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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市监〔2014〕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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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清零一号”无照整治执法大行动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的规范查处取缔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清零一号”无照整治执法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等进行登记造册,并于4月2日前将无照名单上报企业监管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15日) 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在查处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除涉安、涉危行业外,对具备一定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照经营业户,通过教育、协调、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要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督导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县局将于201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对全县无照整治行动进行督导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学校、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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