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委发〔2017〕28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干部坐值班制度的
通 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日常管理,促进村级管理规范化,确实转变村居干部作风,更好推进无休日全天候服务群众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温组发〔2015〕8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镇村居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坐值班对象
村两委主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村(居)副书记、副主任,书记助理、主任助理,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计宣员、村级事务官。
二、坐值班时间
村两委主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村(居)副书记、副主任,书记助理、主任助理,报账员、计宣员、村级事务官执行坐班值班签到制度。周一至周五实行坐班制度,签到时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执行轮流值班制度,签到时间为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各村居要确保有人在岗值班,方便群众办事。
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周签到不少于6次,每次签到时间为上午8:00-11:30 或下午14:00-17:00,实行指纹签到。
村居四套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参与坐值班由村居自行规定。
各村居要制定本村居干部《大门镇村居干部坐值班安排表》,公布坐值班人员及坐班时间,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
三、坐值班规定
1.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要求书面请假,并提前做好请假审批工作。村居干部(包括副书记、副主任,书记助理、主任助理,报账员、计宣员、村级事务官)因事因病请假(含公差)1天内的,由村居书记审批;请假1天以上2天内,由村居书记审核,镇党委委员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村居书记审核,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核签。村居主职干部(包括支部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因事因病(含公差),由另外一名主职干部审核,请假2天以内的,镇党委委员审批;请假3-5天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核签;请假5天以上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核审,党委副书记审批。开会、出差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坐班期间,若遇到紧急情况,必须调班的,由村居书记统筹安排。
2. 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实行考勤机签到与填写《村居干部考勤情况登记表》相结合,没有考勤机签到也没有考勤记录的,视同缺勤,按旷工处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签到的,要如实填写考勤情况(包括时间、去向、办理事项等内容)说明,考勤情况登记作为坐班绩效考核和当月发放工资的依据。
3.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坐值班期间,村级组织运行要规范,必须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若发生突发事件等情况,必须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安排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项。
四、坐值班其他规定
1.执行与工资挂钩制度。规定村居干部每个月有3天假期,请事病假的天数可以用假期冲抵。主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请假超出1-5天,按每天30元扣发;请假超出6-10天的,按每天50元扣发,超过11天的按每天100元扣发。除主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之外的其他人员,请假超出1-5天,按每天20元扣发;请假超出6-10天的,按每天30元扣发,超过11天的按每天50元扣发。
旷工者按200元/天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发;一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除扣发工资外,还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累计旷工达30天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合格)档次。
2.严格执行督查机制。镇党委成立督查小组,组长由分管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纪检干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督查小组要及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纪委办公室每月初要公布上月考勤情况,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第一时间予以通报。严重违反或公然抵抗坐班(值班)制度、并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被市级、区级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村居,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重的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3.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村居干部坐值班情况将作为纳入大门镇村居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勤情况与工资、年终考核等次、奖金、评先评优等工作直接挂钩。对村居干部在坐班值班期间出现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
4.《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干部坐值班制度的通知》(大委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大门镇村居干部坐值班安排表(样板表)
2.大门镇村居干部请假单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大门镇XXX村居干部坐值班安排表(样板表)
时间 | 值班人员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星期一 | | 书 记 | | |
| 主 任 | | | |
| 报账员 | | | |
| 计宣员 | | | |
| XXX | | | |
星期二 | | 书 记 | | |
| 主 任 | | | |
| 报账员 | | | |
| 计宣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16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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