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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霓屿乡人民政府文件
霓政〔2007〕14号
关于印发《霓屿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乡属各部门:
《霓屿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霓屿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安全工作 烟花爆竹 整治 通知 |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 |
霓屿乡党政办 |
霓屿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力消除我乡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整治步骤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从2007年2月2日开始至3月7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日至2月5日)
1.各村两委和有关单位要建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3.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乡举报电话设在乡安监中队(电话:63422801)。
各村两委和有关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3422117)。
(二)具体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