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优惠政策(独女、独男、两女户)
凡夫妻双方均系农业户口,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以下各项优惠政策:
1、在子女0—14周岁领证的,由县乡两级政府给予一次性夫妻养老保障:独女户的投保3000元,独男户的投保700元,两女户(已实行绝育手术,下同)投保1700元。
2、子女在大中专毕业或部队退伍后参加就业考试时,按以下百分比加分:独女户按试卷总分的7%加分,独男户按3%加分,两女户按3%加分。
3、子女在中考时(升洞一中、洞二中、县职教中心):独女户的享受加10分待遇,独男户的享受加5分待遇,两女户的享受加5分待遇。
4、子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免收按农民人均收入计征的教育费附加。
5、子女中考成绩名列全县前5名的,由乡政府奖励“计划生育奖学金”600元;高考成绩名列全县、全市、全省文、理科类前5名,并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由县、乡两级相应给予奖励“计划生育奖学金”4000元、7000元和13000元。
凡属应落实绝育手术而自觉实行的对象,由乡政府一次性补助营养费300元。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