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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
洞综执〔2018〕21号
关于印发《洞头区市容环境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档次水平,结合我区当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水平,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拓展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五个一”示范拓展工程,即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各负责五个责任区(一条道路、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公园、一座公厕、一个学校周边),实现城市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整治时间
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4月10日
三、整治范围
对城区范围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在全面整治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城区道路、公园、公厕、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管理水平。
四、整治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
着力解决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公园、公厕周边、学校周边等环境卫生问题。目标要求为: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消除死角、整洁有序。
1.加强清扫保洁力度。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提高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加大扫水车对主次干道冲洗频率,对机械化清扫车辆加装定位终端,实现地理位置、作业路线、作业时间、运行时速等车辆运行情况实时掌握,加强监管力度,推动保洁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的转变。
2.及时清理清运垃圾。加强对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壳箱和垃圾收集运输车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效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证箱(桶)点不满溢、底盘干净;清运时密闭运输,防止扬撒遗漏;及时清理绿化隔离带内的白色垃圾和废弃物,每天进行拾捡,确保绿化隔离带干净整洁。
3.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公厕、中转站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按时开放,及时清掏;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设施完好。对主次干道丢失、破损的果皮箱进行更换、维修,确保箱体完好无损、外部整洁,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时清掏和擦洗。
(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