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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关于印发《2018年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局内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根据温州市气象局《2017年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温气函〔2017〕17号)精神,制定了《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

          2.2018年主要决策气象服务任务表

          3.各类典型灾害天气气候列表

          4.决策气象服务材料撰写基本要求

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

进一步加强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做好2018年面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党政机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决策气象服务业务流程,改进决策气象服务质量,科学组织、协调制作和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前端信息产品的目标,全力做好2018年决策气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决策气象服务重点工作方向

1.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及时报送台风、暴雨、雾霾、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信息,提供防御决策工作建议。

2.做好重要季节如汛期、关键农时季节以及重要节日如“春节”、“国庆”长假等中长期天气气候预测服务。

3.加强生态环境气象服务工作,做好雾、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及评估服务,联合环保部门开展重大活动、节假日、重大天气过程的AQI预报预警服务。

4.加强为农气象服务工作,做好关键农时季节、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农业产供销提供趋利避害针对性气象保障服务。

5.围绕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对气象服务的新需求,开展针对“五水共治”建设工程的气象保障服务,尤其要关注突发性暴雨对“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提供防洪排涝气象参数,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6.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实时评估能力,积极开展重大气象灾害评估服务,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及时检验服务产品的命中率和漏报率,科学总结评估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成效和灾情收集工作。

7.科学分析气候资源和气候变化,为我区合理开发应用气候资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城区、开展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等建言献策。

8.积极开展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气象服务(相关业务单位)。

9.及时汇报贯彻落实温州市气象局和洞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实施与进展情况。

二、服务主要内容

针对灾害性天气气候、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候异常及重大气候事件,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开展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评估服务,根据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以不同的产品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2018年决策气象服务主要任务参见附件1,各类典型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参见附件2,服务产品撰写基本规范要求见附件3。

三、产品版式、分类与发送方式

1.产品版式。参照《温州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业务服务工作简报有关规定的通知》(温气办发〔2015〕4号)版式要求执行,详见附件4。

2.产品种类。主要分为《气象呈阅件》、《重要气象报告》、《气象信息内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告》和《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等五类。

《气象呈阅件》

主要内容为以区气象局名义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的重大气象信息、重点气象工作情况等。

以信函、OA等方式呈送区委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必要时也要进行传真发送。

《重要气象报告》

主要内容为以区气象局名义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气象监测、预报预测、评估信息以及重点气象工作情况等。

通过区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下面简称“OA系统”)、微信群呈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和发送至区防汛指挥部和涉及本期材料内容的相关部门,必要时短信发送部门防灾减灾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详见附件5)。

《气象信息内参》

主要内容为以区气象台名义向有关部门报送的各类气象信息。

通过OA系统、微信群发送有关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短信发部门防灾减灾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详见附件5)。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告》

重大气象灾害影响期间,以区气象台名义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建议等信息。

除上述常规决策服务材料外,还有专题材料、专项气象服务保障材料、局领导参加区委区政府会议和活动的决策服务材料以及手机短信发送的决策服务信息等。服务方式根据需要确定。

《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浙气发〔2009〕116号)规定,达到相应标准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以Notes或综合管理系统发送市气象局相关业务处室。必要时,以OA系统或信函、传真等方式发送区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决策气象服务工作遵循“准确、及时、主动、科学、高效”原则,认真分析党政领导和职能工作部门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及时制作发送敏感性强、针对性突出的气象服务产品。

2. 决策气象服务工作要本着“统一出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原则,由区气象台承担。气象台负责各类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统一出口。

3.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署名。

(1)《气象呈阅件》、《重要气象报告》署名单位为“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签发人为区气象局局长。

(2)《气象信息内参》署名单位为“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台”,签发人为分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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