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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洞头区工务局行风政风双评议办法》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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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党组文件

 

洞工党〔2018〕23

 

关于印发洞头区工务局行风政风

评议办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洞头区工务局行风政风双评议办法》已经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党组

                 2018625

 

 

 

 

洞头区工务局行风政风评议办法

 

为深化“效能革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的通知》(洞委办发〔2018〕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对象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部室

二、评议内容

(一)纪律执行情况。是否认真遵守考勤制度、上班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做到依法、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认真履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

(三)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上级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和局廉政建设“十不准”规定问题。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和我局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是否存在《洞头区工务局“践行匠心理念,打造工务铁军”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所例举的作风问题。

三、评议方法

实行量化计分,包括日常动态考核40分、管理服务对象测

评30分、局领导班子评价30分。日常动态考核由局办公室(督查科)、投资管理科(总工办)根据各科室日常工作情况,对照《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日常动态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管理服务对象测评通过向各科室主要管理服务对象发放测评表,由服务对象进行评价;局领导班子评价通过听取参评科室自评汇报后,由局班子领导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评议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党组审定。

科室负责人、科室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作风和行风方面问题或工作过错,受到局书面诫勉谈话以上问责的,直接定为行风政风双评议第三等次。

四、评议结果运用

(一)与区行风政风双评议挂钩。根据科室最终排名结果,被列入区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的科室按照20%、60%、20%比例确定Ⅰ、Ⅱ、Ⅲ三个优劣等次,分别赋予10分、8分、6分,计入区机关中层类科室部门评价分,并将报区纠风办。

(二)与全员绩效考核挂钩。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日常动态考核结果纳入局全员绩效考核内容。

(二)与奖惩挂钩。在区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不满意中层科室的,列为后进整治对象,由局党组对科室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全体科室人员当年度考绩奖按合格等次发放,评先评优、立功嘉奖、选拨使用一年内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的,给予科室负责人免职处理,并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问责;上年度评议满意中层科室,在本年度被评为不满意的,给予科室负责人问责处理。

五、工作要求

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督察科)负责牵头实施、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科室要把行风政风双评议活动作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经常性组织自查自纠,将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限时整改,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要切实强化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我局改作风正作风的新举措、新成效,最大程度获取社会对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局领导班子评价科室表

   2.日常动态考核评分表

   3.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1

局领导班子评价科室表(30分)

 

 

序号

被评价科室(部室)

评价情况

备注

1

办公室(督查科)



2

前期(经营开发)科



3

投资管理科(总工办)



4

财务科



5

工程一科



6

工程二科



7

工程三科



8

工程四科



9

状南工程部



备注:按20%、60%、20%比例确定Ⅰ、Ⅱ、Ⅲ三个优劣等次,分别赋予30分、25分、20分;评

      分结果直接计入行风政风双评议分。

附件2

日常动态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情况

(加分或扣分原因)

考核责任科室

扣分项

1.未及时完成日常工作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的,每例扣1分。


办公室(督察科)

2.文稿材料质量评分低于85分的,每低5分扣0.5分。


办公室(督察科)

3.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报送的信息质量不高的,每例扣2分;至年终未完成全年任务的,加扣10分。


办公室(督察科)

4.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或完成质量不高的,每例扣3分;因此影响局年度考核等次的,每例加扣10分。


办公室(督察科)

5.办公环境不整洁被局通报的,每例扣1分;被区有关部门通报的,每例扣3分。


办公室(督察科)

6.党建、群团、综治、维稳、应急、政务公开、档案、学习培训等工作未按要求及时落实或完成质量不高的,每例扣3分。


办公室(督察科)

7.信访回复处理不及时的,每例扣2分;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被投诉的,每例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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