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北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岙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所属各站(所),各社区、村(居):
《北岙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北岙街道办事处研究制订,经区防汛指挥部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洞头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1日
北岙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修编时间:二○一八年三月
编制单位:北岙街道办事处
审查单位:洞头区“三防”办公室
负 责 人:蒋岩云
审 核 人:郭温胜、郑振华
修 编 人:郭温胜、郑振华、郭健、陈金杭
北岙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018年3月修编)
一、总 则
(一)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水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省市区防汛防台预案及《洞头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12〕23号)要求,立足街道实际,特制定《北岙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充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有效抵御暴雨、台风、潮水等灾害的侵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贯彻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责任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二、基本概况
北岙街道位于洞头本岛西北部,东临浩瀚东海,南接东屏街道,西望霓屿街道,北至洞头大桥与元觉街道相连,自东向西呈长带状,陆地面积21.23平方公里,下辖4个农村新社区,计24个行政村、5个城市社区,户籍人口4.7万人。
现有渔业生产船只405艘(捕捞渔船149艘、养殖船只203艘、休闲渔船7艘、渔运船只4艘、冷冻船1艘、海钓船31艘、其他船只10艘),海水养殖面积10834亩(传统网箱964亩、羊栖菜2250亩、海带520亩、坛紫菜3500、滩涂类养殖600亩、海蜇3000亩)。
北岙属海岛丘陵地形,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1319毫米,夏秋季易受台风或热带风暴侵袭,造成风暴潮、洪涝及各类地质灾害。陆路交通以城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建有环岛公路、村村通公路。现有区管海塘4条、区管水库3座、街道管水库5座,建有温州(洞头)中心渔港(东屏街道管辖)、东沙渔港和三盘蛇腹形避风港,辖区内设有区级避灾中心6处、街道级避灾中心1处和村级避灾场所13处。
三、防御重点
(一)水利工程设施
苔岙水库、岙底内水库、风巷水库、三盘上下水库。
(二)渔业生产设施
1.东沙渔港、三盘蛇腹形避风港;
2.渔业生产船只、三盘港网箱养殖基地、全街道贝藻类养殖海区;
3.各村渔用码头。
(三)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危房、地质灾害点
(四)城南居、风门村低洼易涝地带
(五)企业、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六)重点转移人员
1.海上生产渔船、外来进港避风船只的船上人员;
2.网箱养殖、海涂养殖、渔家乐的人员;
3.居住在危旧房、临时工棚和低洼易涝地带易受困人员;
4.处在山体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的人员;
5.其他需要转移的人员。
四、组织指挥
(一)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
北岙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全街道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避险工作。街道防指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生坚任总指挥,办事处主任蒋岩云任指挥,彭世伟、郭温胜、苏友曦、郑振华任副指挥,4个农村新社区管委会书记及街道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发布防汛防台救灾动员命令;决定抢险避灾和人员转移重大方案;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组织灾后处置。
(二)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下称街道三防办),由郑振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郭健同志任副主任,负责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监测和预警台风汛情;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建设和避风港安全监管;做好预案编制、防汛宣传和物资储备;检查指导农村新社区及各村(居)的防汛防台工作。
(三)各科室职责
1.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协调,安排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及时收集、发送和管理各类信息;做好车辆调度、后勤保障;宣传防汛防台救灾等有关情况。
2.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救灾经费安排;检查落实所属企业防汛防台措施;组织企业紧急转移人员、重要物资;统计、上报企业受灾情况;帮助企业恢复灾后生产。
3.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渔船防台避风;转移、撤离渔养民上岸;指导渔养民加固养殖设施;加强渔船、避风港、水库山塘和低洼地带等安全巡查,做好应急处置;统计、上报渔农业受灾情况;帮助渔养民恢复灾后生产。
4.街道社会事业与保障办公室:负责避灾场所建设,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及时掌握灾情,统计、上报受灾情况;救助受灾群众,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区中心敬老院、打水鞍爱之家养老院等,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5.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做好房屋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组织村(居)做好危旧房加固;督促在建工程在主汛期前完工或停止施工,做好临时调用重型机械的安排和落实。
6.街道人武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做好危房、临时工棚、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的安全转移;调解灾后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及时抢救伤病员;协助避灾中心安置转移人员,做好安抚和看护工作;帮助指导各村(居)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8.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街道避灾中心转移过来的外地民工、危旧房屋群众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 农村新社区、各村(居)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辖区的防汛防台具体工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宣传;制定预案,组建抢险队伍;传达转移、避灾信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统计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安排生产生活。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级别 | 预警颜色 | 分 级 依 据 |
一般汛情Ⅳ级 | 蓝色 | ⑴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⑵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暴雨、局部大暴雨,或全区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⑶沿海潮位5.40-5.79米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
较大汛情Ⅲ级 | 黄色 | ⑴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⑵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区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⑶沿海潮位5.80-5.99米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 |
重大汛情Ⅱ级 | 橙色 | ⑴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⑵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区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3小时最大降雨量1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⑶沿海潮位6.00-6.29米之间;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以上。 |
特大汛情Ⅰ级 | 红色 | ⑴发布强台风或超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洞头; ⑵全区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⑶沿海潮位6.30米以上; ⑷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 |
(二)应急响应措施
台风发展阶段 | 防 御 台 风 措 施 和 要 求 |
一般汛情Ⅳ级 | (1)街道三防办要加强值班,掌握汛情信息,及时报告汛情; (2)街道三防办通知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加强值班,并及时发布有关防汛防台工作信息。 |
较大汛情Ⅲ级 | (1)街道防指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2)街道、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实行24小时值班,街道防指总指挥、副指挥、各科室和各农村新社区、村(居)两委负责人进岗到位; (3)街道三防办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动向,组织人员加强对海塘、水库、水闸、避风港、养殖网箱、渔家乐、低洼地带等安全检查,必要时降低水库水位,防御风险; (4)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通知海上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动员网箱养殖的养民加固网箱,低洼地带群众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5)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做好危旧房加固、地质灾害巡查和避灾场所启用准备,通知所属企业、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6)街道、各农村新社区、村(居)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值班状态,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
重大汛情Ⅱ级 | (1)街道防指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下达人员转移命令,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2)街道三防办、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加强24小时值班,街道机关、村(居)干部全部进岗到位。街道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联系片区街道领导和驻村(居)干部赶赴各村(居),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3)街道三防办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海塘、水库、水闸、避风港、养殖网箱、渔家乐、低洼地带等安全巡查,落实应急措施,做好防洪调度和抢险物资调配; (4)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及时掌握渔船进港避风情况,组织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全部撤离网箱、渔家乐、海涂养殖人员,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渔船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进港避风,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⑸街道村镇建设办组织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加强危旧房、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及时转移危险地段人员,督促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⑹街道社会事业与保障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及时收集灾情,组织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准备,并派人指导敬老院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⑺街道、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应急抢险队伍在指定地点待命,视情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转移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并确保自身安全; ⑻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
特大汛情Ⅰ级 | (1)街道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防汛防台紧急命令,全力组织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2)街道防指下达人员转移紧急命令,对需转移人员在预报台风登陆前8个小时或按上级指令要求,全面组织转移完毕,若推算转移时间在夜间的,应在下午6时前转移完毕; (3)街道防指密切监视台风汛情发展变化,掌握人员转移、船只避风和防台抗灾情况,根据台风、汛情、灾情发展动态,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4)街道、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加强对进港避风渔船的安全巡查,及时撤离船上人员全部上岸,督促落实防碰撞措施,全力做好被转移人员安置、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5)街道、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应急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随时投入抢险救灾,解救遇险人员和受困群众,抢救伤病员; (6)当区三防指挥部或区政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街道防指视情发布特别紧急命令,实施停业、停工、停课、停市和人员再转移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当出现重大灾害后,街道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8)当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基础设施大面积损坏等极端情况时,街道、各农村新社区、各村(居)各自为战,全力转移、抢救灾民,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维护治安秩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0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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