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涉旅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洋强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办法(试行)》(洞委发〔2018〕25号)、《关于加快全区旅游、商贸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扶持办法(试行)》(洞财办〔2018〕351号)、《关于加快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洞政发〔2017〕12号)、《洞头区2018年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18〕75号》(洞政办发〔2018〕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区2018年度旅游业优惠政策兑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洞头区2018年度旅游业上述政策规定的单位、个人奖励补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
三、资料报送要求
1.申请兑现优惠政策的报告文件。
2.申请旅游产业优惠政策项目的申请表(附件2)。
3.申请A级景区村奖励政策的申报表(附件3)
4.申请民宿优惠政策的还应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审核表(附件4,一并上报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