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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保证东屿村整村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搬迁安置户的利益,特制定《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分配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分配方案
为保证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公平、公正、公开分配,维护搬迁安置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实施办法》(洞政办发〔2013〕8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对象。凡在选房摸文登记截止日前签订《东屿村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按本方案参加安置房选房摸文。
二、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洞头区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安置房源为大门镇“和欣家园”小区安置房,可供安置套数380套,具体为:
2-8号楼小高层住宅 (220套) | A套型:91㎡ (位于2-7号楼) | E套型:132.7㎡(位于8号楼) | F套型:143.7㎡(位于2-7号楼) |
60套 | 40套 | 120套 | |
10-12号楼多层住宅 (160套) | B套型:105.8㎡(位于12号楼) | C套型:106.5㎡(位于11号楼) | D套型:115.2㎡(位于10号楼) |
80套 | 46套 | 34套 |
上述套型面积均为预测建筑面积,供选房登记及确认平台使用;办证、结算以实测面积为准。
三、分配及摸文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场摸文定位大会分多场次多平台进行,平台按套型设置,每个场次均将剩余所有平台及房源全部放出,出现平台房源数少于登记户数的,放入空号球一并进行摸文。
(二)首套房先行原则。第一场次面向所有安置户,但每户均只能在可选择房型内摸取一套安置房。
(三)安置面积保障原则。第二场次面向使用选房面积在原享受安置面积以内的安置户;第三场次面向需使用增购面积选房的安置户。
(四)唯一住房保障原则。安置面积可拆分选择两套安置房(即安置面积131㎡以上)的安置户不得选择A套型(91㎡)房型。
四、选房分配方式
(一)入场登记
安置对象应于摸文定位大会3日前到大门镇人民政府进行选房登记,明确参加人员并领取入场证,每个场次启动前进行人员核对。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房登记的视为放弃本次摸文资格。
(二)资格确定
1、摸文定位大会需由安置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如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其配偶(携带结婚证原件或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备查)代理。
2、如需其他人员代理参加,必须办理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