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街道、乡镇,区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全区公车改革后上缴车辆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洞政发〔2015〕131号)文件规定,结合车改实际,现就全区车改后上缴车辆资产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车辆资产处置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二、车辆资产处置程序
车辆处置工作主要涉及车辆资产报废、拍卖、调拨等处置方式,上缴车辆单位按以下处置程序做好车辆资产处置工作。
1、车辆资产报废处置程序:第一步:上缴车辆单位撰写处置申请文件,附证明处置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工程决算、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第二步:上缴车辆单位申请登录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资产明细表;第三步:上缴车辆单位报表资料上报区车改办审核后,连同车辆报废回收凭据报区财政局核销资产;第四步:做好车辆资产核销财务处理。
具体上缴车辆处置资产报废单位(见附表1)
2、车辆资产拍卖处置程序:第一步:上缴车辆单位撰写处置申请文件,附证明处置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购货发票、工程决算、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第二步:上缴车辆单位申请登录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资产明细表;第三步:上缴车辆单位报表资料上报区车改办审核后,连同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报区财政局核销资产。第四步:做好车辆资产核销财务处理。
具体上缴车辆处置资产拍卖单位(见附表2)
3、车辆资产调拨处置程序:
第一步:调出车辆单位撰写处置申请文件,附证明处置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购货发票、工程决算、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第二步:调出车辆单位申请登录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处置审批表、资产明细表;第三步:调出车辆单位报表资料上报区车改办审核后,连同车辆调拨证明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第四步:调出、调入车辆单位分别登录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做调拨确认操作;第五步:调出车辆单位作资产核销财务处理,调入车辆单位作资产增加财务处理。
具体上缴车辆处置资产调拨单位(见附表3)
三、其他工作要求
车辆处置工作是公车改革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影响公车改革工作进度和成效。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按时按规做好上缴车辆资产核销调拨工作。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处置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全区公车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附:1、洞头区公车改革上缴车辆报废名单
2、洞头区公车改革上缴车辆拍卖名单
3、洞头区公车改革上缴车辆调拨名单
洞头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