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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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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21〕15号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2021年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序号

责任科室

2月份完成情况

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

办公室

1.信息工作:“省、市局和区政务信息共录用信息11条,编发微信15篇。

2.完成省拨项目经费2020年度自评报告和2021年度绩效目标申报报告。

3完成区级项目经费2020年度项目绩效年终自评报告,整体单位绩效自评报告。

4.完成2020年度资产年报工作
  5.
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度能耗统计工作。

6.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1.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民生实事项目、3.15消费维权日、审批服务创业、助企三服务等开展信息宣传。

2.整理印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清单。

3.筹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会议。

4.制定2020年度政府财务综合报告。

5.开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工作。

6.根据测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工作。

2

组织人事科

1.完成2020年度领导班子、公务员、事业、编外用工年度考核工作。

2.完成2月份主题党日、支部评优等相关工作。

3.开展春节老干部、困难党员、结对扶贫村慰问等工作。

4.完成区直第四选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5.开展疫情防控督查2次。

1.开展2021年公务员职级晋升申报工作。

2.做好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3.做好质检所编外用工招聘、录用事项。

4.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5.制定2021年度局干部培训计划。

3

法规科

1.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

2.填报执法年报并公开。

3.核审案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6个。

4.开展“祥和新春与法同行”法律宣传活动。

1.继续做好案件核审。

2.开展执法监督。

3.开展普法相关工作。

4.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

4

信用监管科

1.发布了2月份市场主体年报的通报。

2.截至2月底,企业年报率25.3%,月度精准率78.23%。农专社年报率60.98%,月度精准率80.77%。个体户年报率40.2%,月度精准率90.04%

3.已经下发市局《温州市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已完成现场调查取证阶段。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工作,还在调查取证阶段。

1.继续推进企业、农专社和个体户年报工作,重点关注年报率和月度精准率。

2.继续推进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以及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工作。

3.发布3月份市场主体年报通报。

4.继续推进“510计划”。

5

市场合同监管科

1.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确定新城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临时过渡摊点,草拟租赁合同文本。

3.清理整顿北岙农贸市场渔产品自产自销区二道贩。

4.办理3件房地产合同备案。

1.继续推进新城森活之家项目,315前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场地移交、经营户安置分流等工作。

2.开展浙江省AAA级守重企业公示申报工作。

3.推进霓屿农贸市场正式启用工作。

4.继续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6

质量监管科

1.走访调研相关规上企业,开展品牌与标准化建设摸底发动工作。

2.开展节前民生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0家,检查计量器具84台件,发现问题器具6台件,现均已完成整改。

3.开展辖区内燃气表强制检定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及计量检定所开展整改。

4.提前超额完成省局《质量认证助力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双循环”》问卷调查任务。

1.督促恒博公司争取于3月底前召开《12kV40.5 kV户内高压交流接地开关》“浙江制造”标准评审会。

2.开展品牌与标准化奖励政策兑现工作,预兑现单位3家,拟奖励金额65万元。

3.部署开展全区规上企业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

7

食品综合协调科

1.协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解决冷链物防智控工作暴露人员定期检测等冷链物防工作事宜。

2.配合市局开展冷链食品及疫情防控工作“三服务”调研。

3.完成百姓茶坊“食字路口,坚守安全”专题广播节目拍摄。

4.春节期间冷链物防工作应急联动值班。

5.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6.制定洞头区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成立食品安全工作专家组。7.协调调研汇总新冷链食品排查工作。

8.协调处理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一起。

1.组织开展食安曝光、你点我检专项活动。

2.谋划2021年食品安全示范村街责任保险落实事宜。

3.印发洞头区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4.印发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8

食品(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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