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我区(单位)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序号 | 本级或下属单位 | 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结果公告时间 | 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 | 服务标准、定价原则 | 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家数 | 二次选择规则 | 供应商库清理或保留 | 保留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洞头区司法局 | 无 | ||||||||
洞头区司法局 | ||||||||||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