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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21〕3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水平,全面掌握审议意见落实办理进展情况,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增强区政府接受监督实效,特建立本制度。
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研究区政府相关议题后,区府办督促各牵头单位根据审议意见,研究清单化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间点,经征求区人大常委会职能工委意见后,由分管副区长审定。
二、区府办汇总各牵头单位清单化举措,安排区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由区府办汇报整体情况,各牵头单位汇报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及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