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农合联〔2020〕3号
关于建立洞头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合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三位一体”改革的实施导则>的通知》(温委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捋顺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农合联)工作体制机制,整合为农服务资源,切实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提质扩面,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省、市农合联、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经区农合联研究,决定建立温州市洞头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并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建立洞头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推进我区农产品技术服务、“瓯越鲜风”公用品牌推广、农产品流通服务、金融服务指导等服务工作。为实现渔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发挥农合联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重要作用。
二、平台构建
区农合联建立洞头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工作专班。由区农合联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农合联)、区金融办、区农商银行、区农业银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工作。
三、工作分工
1、组长:主要全面负责我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工作,着重抓好宏观政策制定研究和政策协调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我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科室开展农产品技术服务(区农业农村局)、“瓯越鲜风”公用品牌推广、农产品流通服务(区供销社、区农合联)、金融服务指导(区金融办、区农商银行、区农行)等服务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建立农产品技术服务平台的建立和工作的实施,承担培育农业产业主体、落实产业标准、指导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
4、区供销社(区农合联):牵头落实“瓯越鲜风”公用品牌推广、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的建立和工作的实施,承担“瓯越鲜风”公共品牌申报入驻、推广销售,“两菜一鱼”特色农产品营销推广,“洞头羊栖菜”、“洞头紫菜”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和申报工作。
5、区金融办、区农商银行、区农业银行:牵头落实金融服务平台的建立和工作的实施,承担农村普惠金融、金融产品创新推广、全流程配套服务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