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根据《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0〕13号)的有关规定和洞头区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我局对部分专项扶贫资金开展重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洞头区元觉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6月20日,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根据问题线索和工作需要,将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四、检查方式
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