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涉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海洋气象部门信息,近期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海况恶劣,且目前正值海雾多发季节,对渔船的安全生产威胁极大。今年渔场已发生多起碰撞事故,2月27日,浙嵊渔01225船在花鸟东北10海里左右附近海域被“东海号”货轮撞沉,船上8名船员全部失踪;3月2日,浙象渔23069船在1591海区锚泊时被一艘巴拿马籍油轮撞沉,船员全部获救。为切实加强雾季(春汛)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汲取以往事故经验教训,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渔业安全生产是事关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是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到恶劣天气对渔船航行、作业的严重影响,切实加强对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加大管理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及时部署落实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特别是雾季(春汛)渔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宣教工作,以以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教训教育渔民,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渔民在大风、雾天等不良天气条件下和夜间航行作业期间,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相关规定,正确显示号灯、鸣放雾号,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远离商船航道和切实加强值班瞭望。
三、完善渔船安全管理,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雾季对渔船安全的严重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研究和掌握雾季渔船生产和特点和规律,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仔细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制度。督促所辖渔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勤听气象信息,随时掌握最新气象动态。提高船长在渔船安全管理中的责任意识,杜绝“重效益、轻安全”盲目航行、作业的行为。完善渔业安全救助网络,落实渔船“编组生产、结伴航行”等措施,提高渔民自救互救能力。落实渔船动态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渔船动态并如实上报,遇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渔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提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开机率和信息系统利用率,督促已安装二套系统的渔船开启设备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关闭设备各项功能,对产生故障的设备,要督促渔民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网络,加强对海上作业渔船的指挥调度,及时将大风、大雾等预警信息通知所辖渔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所辖渔船的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大对所辖渔船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渔船安全设备及设施配置情况,特别要加强渔船安全设备使用性能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要加强对渔船和船员持证情况的检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防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大对违反渔船安全管理规定的船舶和船员处理力度,制止渔船超载、超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大风天气和雾季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与出海渔船的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损失。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