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部门:
根据行政审批科的职能,为加强行政审批科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科学管理、优质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行政审批科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政审批业务知识。
二、文明办公制度
卫生清洁,整齐有序,不得放置无关物品;仪容整洁,举止端正,不得闲谈嘻笑;坚守岗位,勤奋工作,不得串岗溜岗;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得无礼待人;团结协作,加强沟通,不得影响团结;讲究效率,规范准确,不得拖压申请事项。
三、科室会议制度
局务会议和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例会后,及时召开科室会议,传达局务会议和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例会精神,总结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工作计划,根据新任务新情况提出新要求。并根据行政审批工作的需要,随机召开科室会议作出行政审批建议。
四、集体审批制度
除现场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都必须经科室会议集体讨论,并严格按照《舟山市定海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运行规定(试行)》和《舟山市定海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办理。
五、A、B岗制度
为方便群众,迅速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整个审批流程的受理、核验、审批三个环节实行A、B岗制度,A岗人员上岗受理,B岗人员协助A岗做好有关工作,当A岗人员有事离开时,向B岗人员交待清楚,B岗人员立即上岗受理。
六、现场勘察制度
对依法需要现场勘察的行政审批(含认定、验收、审核、联审)事项,科室派人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或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到申请事项的现场进行勘察,对申请材料填报的场地、设备、制度、涉及公共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关系等情况进行逐一勘察,将勘察情况进行记录,根据现场勘察结论提出行政审批(含认定、验收、审批、联审)建议,报科室会议研究。
七、优质服务制度
在接待申请人时,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对申请人提出问题一次性告知清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材料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材料,及时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做到提前办结;对经实质性审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材料,及时退回,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申请事项办结后,真诚地征求申请人意见。
八、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除受理人员在申请事项办结后征求意见外,科室每季度一次采取电话、信函、走访等各种形式征求被审批人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九、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的作息时间要求,做到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无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
十、印章管理制度
舟山市定海区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审批科专人管理,凡需用章必须进行用章情况登记。
十一、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凡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工作人员负责起草交科长修改核稿后,送相关科室审核和局分管领导签发。上级下发的文件由科长批阅后,全科传阅。对于紧急件、明传电报等,应及时呈报科长处理,不得贻误。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要按保密规定办理。公文承办后,要分类归档,做到有目可查。申请材料办结后,由核验人员整理存档。
十二、轮岗制度
本科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受理(A岗);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受理(B岗);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核验;内勤岗位。四个岗位实行定期轮流,原则上一年轮岗一次。
十三、台帐登记制度
为规范内部工作秩序,建立以下台帐登记:《收文登记》、《发文登记》、《科室会议记录》、《集体审批会记录》、《许可、审核、备案档案记录》、《印章使用记录》、《现场勘察情况记录》、《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与办结情况登记》、《征求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意见情况登记》、《听取行政审批事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陈述记录》、《行政审批科学习记录》、《请假销假情况登记》、《许可证件和行政许可意见书制发情况登记》。由本科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对所完成工作进行分类记录。
十四、廉政制度
本科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项的过程中不得接受申请人的宴请、礼品、财物,不得向申请人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如发现以上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