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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2010〕30号
各有关乡镇(街道)、局管局属各单位:
随着近期气温回升,暖湿气流活动频繁,我区多雾多雨天气也随之增多,大雾造成视线不良,严重影响正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活动。2月23日,舟山已出现入春以来第一场浓雾天气,造成全区客渡运船舶全线停航,为预防各类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交通委《关于做好雾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舟交[2010]43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雾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雾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是新年开局安全生产管理的首项工作,全区交通行业各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领导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着眼全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雾季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分析研究和掌握雾季交通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消除雾季交通运输生产中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要针对雾季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继续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各管理部门要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春季气候多变,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多发期,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段。因此,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尤其要加强对司驾人员的遵章守纪教育,杜绝“三违”。各航运企业及水运交通工程企业重点要组织船员认真学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有关雾航规定等知识,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要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运输安全和雾天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和知识,提高车船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各客运企业及水运交通工程企业要督促所属船舶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有关雾航规定,尤其是船舶航行中要保持正规瞭望,要采取安全航速,按章鸣号,及时开启雷达等助航设备,及早避让来船,防止发生碰撞事故。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有关规定,尤其要督促驾驶员在雾天和视线不良情况下及时开启雾灯,减速慢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避让行人、车辆,严禁超速行驶。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运营车辆和船舶的监控,防止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航运企业要组织人员对各船的仪器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检查,确保助航设备仪器、通信设备、动力装置和救生器材等处于良好状态,并在雾航中充分发挥有效作用,保证船岸、船舶之间通讯畅通。道路运输企业要重点对车辆的灯光、转向和制动等设备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存有安全隐患的船舶和车辆,要严格把好停航、停班关。四是要严把船长、汽车驾驶员上岗关。各航运企业要对在航船舶的船长航行操作能力进行一次客观的排摸和评估,对有证书但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和临危处置能力差的船长,要采取调换或增派公司有经验的船长进行跟船作业等措施,确保航行安全。道路运输企业也要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能力进行排摸,对临危处置能力差或经常违规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要坚决撤换,确保行车安全。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GPS、行车记录仪等技管设备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强渡口管理,确保渡运安全
乡镇渡口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我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各涉渡乡镇、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今年春季雾季乡镇客渡船航行安全。特别是清明节、学生春游、浓雾期间的渡运安全,各涉渡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指派专人加强现场、源头管理,严禁非客船违章搭客。环南、金塘、长白等地要督促鑫岛公司、海晶公司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严禁超载、冒雾航行,航行于各岛屿间的渡船在横越航道及离靠渡口时,要加强瞭望,注意他船动态,要主动避让过往的大型轮船,防止事故发生。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一次雾季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我局近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的雾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雾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