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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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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2010〕62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安[2010]5号)和《舟山市交通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舟交安[2010]1号)要求和部署,现就我区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一系列部署,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交通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客渡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养护企业、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是:水上客运基础设施、道路标志标线、桥梁、隧道、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客渡船舶和车辆)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局运安科负责做好全区客渡运安全督查,并开展对全行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
  (二)区公路段负责做好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区运管所负责做好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金塘分局做好金塘辖区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金道公司、宏道公司负责做好本企业施工项目、管养路段检查工作。
  (六)局建设管理科负责做好全区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船舶雾航、夏季防火防爆,汛期防台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运输车辆定期检验检测和完好情况,车站世博安保安检工作落实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各管理部门及局管局属各单位方面
    1、贯彻落实全区交通行业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2010年交通行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定交[2010]45号)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落实世博安保工作各项措施。
    2、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情况;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及带队下基层企业安全检查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要桥梁、隧道、“三高”路段巡查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道路标志标线完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情况。
    4、事故管理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等应急机制情况;完善本行业相关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情况;督促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备案、演练情况。
     五、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4月22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行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5月份,区交通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及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到所辖企业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出具体的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次大检查抓紧、抓实、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将本通知以及本地、本行业的安排部署,迅速传达到基层单位和每家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雾季安全、世博安保工作和防台防汛工作检查,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整顿,彻底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报请各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导这次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工作成效及存在不足。要充分发挥全体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工作,全面仔细地查找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定因素。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请各单位将总结报告于5月24日前书面报送局交通局运安科。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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