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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定司[2010]17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
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局各科室,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司法 培训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定海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发
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能力建设为着眼点,大力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业务练兵、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 对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进行较为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网上论坛学习等形式,着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政勤政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宏观决策能力、公共管理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
(二)全面开展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培训。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基层司法所干部职工、各级人民调解员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着重培养落实政策的能力、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基层司法所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指导开展法律服务队伍培训。通过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交流等相关活动,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部署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结合法律服务行业特点,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诚信执业能力。
四、教育培训形式
(一)教育培训采取在岗自学、以会代训、研讨座谈、集中培训、参加继续教育、业务练兵、专业培训、应用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同时充分利用自有网络平台定海区司法行政网以及OA办公系统,通过开设相关学习教育专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线学习。
(二)为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区属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通过走访调研、理论研讨、指导帮助等形式,积极帮助基层干部职工提升处理业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队伍,原则上应半年举行一次轮训,以及时更新知识,提升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议事日程,与全年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局机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教育培训工作要密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和教育培训的关系,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使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专业、本职业务、文化知识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