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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定司[2010] 1号
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各科室,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关于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会议的通知》(舟司发〔20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二О一О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 会议 通知
定海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
舟山市司法局文件 |
舟司发〔2010〕1号
关于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决定于2010年1月20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基层工作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基层科主要负责人;县(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市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法学会秘书长、市律协正副会长、秘书长;市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
二、会议时间
2010年1月20日下午1:30开始,会期半天;请外岛参会人员于1月20日上午报到。
三、会议地点
定海海军第一招待所(环城南路248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司法局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县(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并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名单请打印)汇总后,于1月14日前传真市局办公室(传真号码:2027857)。
(二)参加会议人员不得代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代会的,必须先向市局办公室主任请假。
(三)会议期间,市劳教所参会人员着冬常服。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会议 通知
舟山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