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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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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2010〕77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

  根据定海区委宣传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定海分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六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定安监〔2010〕50号)和舟山市交通委《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舟交安〔2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服务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为促进我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服务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服务年”、“安全质量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经费,广泛动员,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为实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提供基础保障。
区交通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邬勤平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运输安全科、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工委、团工委及局管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等活动的开展,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以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对象,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和卡片、悬挂横幅、张贴主题画和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等开展运输安全知识咨询,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
根据活动安排,各单位要悬挂横幅、制作安全宣传图版,公路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3日)组织2-4名人员到文化广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问题。各单位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掀起职工和青年团员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高潮。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交通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防灾减灾,确保交通应急有序开展。各单位要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开展“三防”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工程建设安全优质。全面落实防控监管的各项措施,力保交通运输行业防控形势的稳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关于2010年交通行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定交〔2010〕45号)要求,认真组织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隐患治理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挂帅,组织好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指导帮助交通运输生产、工程施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要落实整改;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的非法违法行为。
    3、进一步强化做好世博安保工作。要按照《关于印发<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定海交通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定交〔2010〕9号)要求,加强公路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场站及其营运车船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站点危险品查堵,加强系统内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部平稳。
    4、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落实经费和人员,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三防”预案的演练,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随时进入状态,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5、配合做好其它安全专项活动。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平安畅通”、“安康杯”和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推动“平安定海”“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的深入。局管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摄影展,及时报送参展照片。
    三、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包括附件统计表)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报局运安科,电话:2037596,传真:2031143。
     
    附件:2010年全区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doc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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