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二、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镇政府将镇中心幼儿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单列,做到逐年增长10%以上,中心幼儿园建立教育经费预决算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镇政府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资助,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办园规范的幼儿园发展。
六、扶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企事业法人、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办园规范、优质、上规模的幼儿园实施专项经费补助。对列入发展规划的办园行为规范、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小规模学前教育机构,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八、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待遇。通过政府和举办者的共同努力,确保各类幼儿园聘用的符合资格的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做到逐年增加;按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政策,依法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险。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