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交〔2011〕39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
根据定海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市公安局定海分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定安监[2011]34号)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舟交〔2011〕8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中共定海区委 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定委[2010]7号)为核心,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各类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各单位要围绕行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细化方案,集中宣传,以强化安全意识和事前预防为出发点,广泛动员,有序开展,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的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局成立由邬勤平副局长任组长,运安科、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工委、团工委及局管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负责组织、监督活动的开展。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对象,组织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较大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活动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车(船)载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黑板报、电子信息牌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和卡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工会、青年团组织和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并集中报道行业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
2.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5月30日至6月5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对各类事故通报、行业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6月11日,公路路政、运管部门要组织2-4名人员参加在定海文化广场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宣传图版和资料。
(3)抓好防灾减灾,确保交通应急有序开展。汛期已到,各单位要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和防灾应急准备,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工程建设安全优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规范年以及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工作。
(5)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6月是“打非”的重点时段,要按照区安委办和我局有关专项活动的要求,在水路客运、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一批行业生产、经营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事故的发生。
(6)进一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从源头管理上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按计划实施。加快推进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行业安全监管科技水平,提高安全监管实效。进一步开展公路长大隧道、桥梁和临水临涯高落差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大型桥隧和公路运营安全。
(7)进一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和交通工程桥梁隧道预防坍塌治理工作。加大宣传、整治和监管力度,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特别是桥梁、隧道重点建设项目参与各方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工程建设生产安全。
(8)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要组织对交通建设、养护、运营和生产等生产安全及“三防”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处置能力,锻炼应急队伍,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随时进 入状态,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9)配合做好其它安全专项活动。各单位要配合安监、应急、平安创建等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生产万里行”、“平安定海”、“安康杯”、安全摄影、安全演讲和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推动行业“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总结(包括附件1统计表)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局运安科。
附件: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定交〔2011〕39号附.doc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