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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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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2011〕22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交【201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浙交〔2011〕66号


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提出2011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化“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治理“三乱”的工作成果。
  二、工作目标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治超长效机制,源头防治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收费行为,防止违规设置收费站、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落实惠农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开展文明创建,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执行有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执法评议考核,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各类已设立的公路检查(收费)站管理。港航系统要加强对水上执法执收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海通航〔2010〕586号)规定,防止乱登临检查在航船舶。运管系统要加强源头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通过加强源头监管,不断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市场监管;通过组织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对驾驶员培训市场和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不断净化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为道路运输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96266”、“96520”的行风监督、便民服务功能,强化投诉举报的处理,确保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落实长效机制,加强治超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85号)精神,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要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从车、货、路三个源头实施有效监管。治超检测站点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加强处理、处罚标准公示制度,规范处罚程序,完善档案管理,健全检测车辆违法登记簿、法律文书等基础台账。特别是要严格规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加重处罚案件的程序及法律文书。流动式超限运输检测要规范现场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完备,严禁以罚代卸、以罚代纠、严禁收费罚款不开票据,严禁违规放行 “人情车”,严禁收取停车费。
  (三)严格依法收费,减轻社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费收政策,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切实落实治乱减负工作。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其他普通收费公路退出的政策规定和补助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停止有关收费项目。坚决杜绝违规设置收费站、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所有收费站点必须在合适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收费标准,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期限及监督电话。收费站点必须配备足够的收费人员,开足车道,保障车辆有序便捷通过。制定车流高峰时段、节假日、恶劣天气及事故发生等特殊情况下保障车辆有序便捷通行的保障措施,切实避免车辆拥挤、堵塞、长时间排队等待交费通行的现象。全省港航系统实施计算机联网征费管理,对基层执法站点进行调整,使布局设置更为科学规范合理,对杭嘉湖航区的收费情况每月定期开展督查。
  (四)畅通“绿色通道”,落实惠农政策。各地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把所有收费公路纳入“绿色通道”网络和扩大鲜活农产品范围的要求,认真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惠民政策,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和免费政策执行到位。要加强收费站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收费站现场要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专用通道,设置醒目的“绿色通道”指引标志(线),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便捷、有序通过收费站点。对不慎驶入非“绿色通道”专用通道的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也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坚持纠建并举,开展文明创建。各地区、各单位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公路”、“文明航道”等文明创建活动,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争创文明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议和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纪检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建立纠风工作联动机制,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公路“三乱”和水上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在认真总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对诱发“三乱”现象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治本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问题,完善防控措施,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治理“三乱”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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