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舟山市 > 定海区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朗读
  

金党委办〔2011〕1号为深入推进“定海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现就在金塘集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着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着眼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动党员创先争优承诺、履诺、评诺制度的落实,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海岛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3、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主要分渔农村党员、国有集体企业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等,对不同类别党员要明确不同的具体量化标准,实施分类指导、开展分类评议。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五带头”要求,承诺、履诺情况,着重对党员理想信念、带头学习、争创佳绩、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2、带头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否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维护党章和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阶段。开展民主评议前,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作出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首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要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作好动员;做好党员民主测评表等评议资料的准备工作。

3、民主评议阶段。民主评议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每位党员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个人自评,每个党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思想、学习、作风、纪律、工作、承诺、履诺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测评;群众评议,即通过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等途径,多渠道听取群众对党员的评议意见,接受各方面监督;党员互评,即由全体党员相互进行评议和测评,评议测评会应由五分之四以上党员参加。

5、领导点评阶段。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党员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及支部评议意见等情况,对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及年度表现情况实施现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督促党员履职、履诺,实施正面激励、动态激励和长效激励。

7、公示反馈阶段。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书面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书面公告应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一定范围内给予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六、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在党员群众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好领导班子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大会等层次的会议,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严明纪律,有序推进。在民主评议和处理不合格党员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有关规定,要严明组织纪律:(1)不得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对评议结果造假;(2)不得借评议泄私愤、图报复;(3)不得泄露在调查和评议过程中掌握的应注意保密的有关情况;(4)不得在评议中袒护不合格党员的错误;(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扰和阻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违反上述组织纪律者,要严肃处理,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不合格党员情况登记表

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4日印发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支部意见应写出评议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舟山市 > 定海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inghaiqu/20210603/25674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