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交〔2011〕74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的通知》(舟交〔2011〕84号)文和市交通工程质监局《关于印发<印发舟山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舟交监[2011]62号)文要求,我局制定了《定海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项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定海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题,以提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为目标,以加强“双基”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有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基”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实现我市每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涌现出一批“示范工地”、“平安工程”,实现“平安建设”,打造“平安交通”。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 规范组织机构
定海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部门实现人员编制配备齐全,经费保障有效,装备设施到位,基本适应我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各局管局属单位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基本形成我局、各局管局属单位两级安全监督协调联动机制。
(二) 规范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法规规章建设,严格依法监管。加快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地方立法进程,推进《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以法规、规章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使监管行为有法可依,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威性。
二是加强技术性规范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标准化。重点加快制订完善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安全技术维护和检测的技术规程,制订完善安全应急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加快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规范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行为自律,履行监管职责,做到依法办事,工作到位,程序到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二是构建监管体系。在建立健我局、各局管局属单位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局管局属单位安监机构安全监督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我局、各局管局属单位两级联动安全监管体系,着重完善“三个体系”,即制度保障体系、诚信评价体系、网络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规程。我局、各局管局属单位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规范,如明确信息发布的程序、要求和公开程度;规定安全工作检查、评估、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确定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的责任人、上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要建立健全“企业自查、乡镇级检查、县区级抽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检查的内容、对象和相应频次(周、月、季度、半年、年)。
四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快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线动态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步伐,在具备条件的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上推广应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转型升级。
(四)规范安全生产
一是规范企业安全行为。交通企业要按《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省市、县区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切实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按企业规模和类别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生产现场作业区域与其它区域有效分隔,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完好,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装置配备齐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应急救援机制,认真严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从而形成 “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时、定点巡查,加强指导和监督。一线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科学,关爱生命,提高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年进行,2011年是启动推进年,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2012年为规范强化年,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为主题;2013年为巩固提高年,以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主题。具体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 6 月至8 月)。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的具体情况,紧紧围绕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着眼于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项目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活动的动员部署和各项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按照“重点预防,深挖隐患,强化整治”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隐患等级认定、整改、验收程序和标准。对重大项目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的特大桥、特长隧道、高边坡等部位的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数据库,切实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信用评价、事故责任追查通报等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确保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我局将对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至12月)。三年“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结束后,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提高“平安工地”比例。活动结束后,我局也将对“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组织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局成立定海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年”工作小组,局长戎仁文为组长,副局长虞建军、金塘分局局长刘奋勇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陈小华、张成业、缪富平、施科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科。工作小组在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工程质监局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并组织对全区部分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督查工作。
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开展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疏漏而发生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根据活动目标及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攻坚克难,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制订详尽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对一般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确保及时整改,力争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组织动员、全面推进和总结提高各个阶段,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使“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推广好的做法,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要认真研究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分析和把握形势,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局管局属单位、各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要继续加强深化“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各阶段工作小结和情况通报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及时上报,为“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今年7月29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区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每年6月15日前报半年小结,每年12月5日前报当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施科军 吴钢 联系电话:2037856 138682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