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冬汛开捕以来,我市渔业生产形势不容乐观。10月份,全市共发生渔业水上事故5起,死亡3人,失踪6人。10月22日凌晨5时许,浙定渔15161(市属)、浙象渔23063船(由岱山渔民购买,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在143海区被奉化渔民挂靠在福建的渔船冲撞,造成我市一艘渔船沉没,一艘渔船严重损毁,幸无人员失踪;10月31日凌晨,浙普渔32165船在东经123度13分、北纬30度52分附近海域锚泊时,被一艘大轮撞沉,船上6名船员全部失踪。为坚决遏制渔业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冬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明电〔2011〕63号)文件要求和庄继艳代区长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区渔业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冬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生产安全意识。冬汛生产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时段,且油价居高、生产成本增加、海上作业时间延长,可能存在冒险、疲劳作业等行为。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渔业单边带岸台、管理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和引导,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常识。同时,要以以往几年和今年其它地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经验教训教育广大渔民,促使其真正认识到渔船违法违规生产的危害性,从而积极落实值班瞭望等制度,避免事故发生。要积极宣传渔船自救、互救知识,增强渔民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二、抓住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是渔业生产的工作重点,各地要深入渔区基层,将渔业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内容,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船、逐人监督落实的方法,认真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把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首先,要把正常开启和正确使用二套系统终端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各级系统平台和登船检查等方法严查渔船二套系统终端的开机率,对擅自关闭二套系统终端的渔船要严厉查处;其次,要强化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渔场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渔船安全值班瞭望制度、雾中航行避碰规则和制度、落实渔船编组生产同进同出制度、渔船通信联络制度、渔船动态报告制度、渔船自救互救等各项制度,坚决制止渔船超抗风力航行和冒险生产;三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渔船准入、船员准入关,落实渔船汛期签证制度,禁止不符合海洋捕捞行业准入制度的人员和不适航的渔船出海。
三、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对辖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建立检查档案,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人的“五落实”,不留安全死角。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船只船龄老化、船员年龄偏大等问题展开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渔船“带病”出海。船检部门要对渔船钢板超薄、擅自改装、大机小标等现象严格检验、严格把关;渔监部门要充分利用渔船管理系统,对渔民年龄超过法定船员年龄的,建议乡镇街道和村社督促船主及时调整与整改;渔业执法部门要制定方案会同当地政府强化渔船执法检查,组织力量加强对所属渔业港口、码头、回港渔船和船员的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本地渔船船检超期、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等不适航渔船,重点检查10人以上高危渔船,突出对帆张网渔船、蟹笼渔船、渔运船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渔船各类安全隐患。
四、明确责任落实,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渔监部门要依法强化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把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社、船只。对发生事故的渔船船主、船长,必须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并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同时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对不听回港避风指令、超风力航行作业的,对渔船在航行、作业、锚泊时未按规定值班瞭望的,对渔船违章装载、违章搭客的,对不执行船只动态报告制度,有意关闭通讯设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五、加强安全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渔政渔监站(信息中心)要完善信息记录、报送、处置等安全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信息值班。各涉渔乡镇(街道)渔农办、船舶安全管理站要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安全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按规定及时掌握和报告渔船动态。渔政船和应急救助编组渔船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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