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运管所、金塘交通分局、区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
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13505800833 687170(区)
电话:13867231107 661100(区)
电话:13957212228 662228(区)
电话:13505800862 660862(区)
主任:余文伟 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员:余佳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周海 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成员:缪富平 区交通运输局运安科科长
成员:沈振波 区交通运输局运安科副科长
成员:冯鲁舟 区运管所出租车管理股副股长
成员:林阿土 区出租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
浙交〔2012〕186号
关于在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促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2〕13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出租汽车管理政策,丰富拓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过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出租汽车行业劳动关系。
(二)驾驶员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制度基本建立。
(四)出租汽车企业党团工会建设显著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工会建会率达到80%。
(六)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文明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一)坚持企业与驾驶员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要求企业关心驾驶员的生产、生活,使驾驶员精神有追求、身心更健康、劳动有尊严、权益有保障,促进实现驾驶员体面劳动。引导广大驾驶员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促进企业与驾驶员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则。规范经营管理制度,树立民主管理理念,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党、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友好的发展环境。
(一)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
1.鼓励推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模式。自2012年6月起,新增出租汽车必须采取公车公营、产权明晰的经营模式,禁止高额承包和挂靠经营。原实行承包、挂靠经营的企业,要结合实际,适时推进员工制经营模式。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建立起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工会、职代会等形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驾驶员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4.加快推进出租汽车企业工会建设。各出租汽车企业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快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引导驾驶员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到2013年底,出租汽车企业工会建会率要达到80%,其中省会城市实现全覆盖。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工商、行业协会、企业工会等部门,在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核算基础上,制定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出租汽车企业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承包费用,明确企业和驾驶员的权利义务,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