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街道各科(办)室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环南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和《定海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定政办函〔2012〕10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街道、社区(村)、单位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全覆盖。
(三)通过完善一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一批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优化一批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促进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四)通过示范一批诚信企业,惩戒一批不良企业,提升行业企业诚信自律。
(五)通过组织开展一次督查暗访,做好一次百日行动“回头看”,确保大整治取得实效,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指标
(一)社区(村)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发动社区(村)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开展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五)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六)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夏泉主任担任组长,王庆意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社区(村)书记等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食安办)、宣传组、企业组、案件组和督查组。
综合组(食安办):组长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口、渔农科、经贸科、食安办、卫生监督所、城南工商所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会议召集、整治信息汇总统计,向上级报送信息及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等。
宣传组:组长单位街道党工委宣传口,由党政办和食安办负责百日行动期间宣传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发布等工作。
企业组:组长单位经贸科,由经贸科成员及行业协会组成,负责百日行动期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
案件组:组长单位环南派出所,由综治科、经贸科、渔农科、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商所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百日行动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合查办等工作。
督查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百日行动期间督查暗访等工作,并发挥十小行业监督义工作用,定期组织监督义工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
2、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家乐、小餐饮单位、农(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3、重点环节:食用农(水)产品捕捞与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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