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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海区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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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定海区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定海区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64号)精神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洁、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划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对辖区环境卫生组织开展“大扫除”,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时限要求:2013年4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完成双清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4月底前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迎接市里阶段性专项督查。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8月)。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万里清水河道”等建设,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9—12月)。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并迎接市里专项督查,将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双清”行动开展情况及核查结果纳入生态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二、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排水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六)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识,开展河沟池塘清淤工作,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清洁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协调督查工作,并确保在市里核查前完成“双清”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迎接市级部门核查。同时,在“双清”行动中要注意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并督促各地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三、巩固提升阶段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河道污染情况,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整治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并在“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提高畜禽粪便、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五是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六是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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