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初中学校:
根据我局制定的《定海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2014年初中毕业生音乐素质区级A等测评将于今年11月下旬举行。为做好测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项目
1.演唱(独唱)
2.演奏(独奏)
3.综合艺术表演(相声、小品、独舞等)
二、测评要求
1.演唱:(1)演唱曲目自定,以思想内容健康向上的校园歌曲为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2)参加测评的学生能自信、有表情地演唱歌曲;(3)演唱一律采用清唱(不用伴奏带)。
2.演奏:(1)演奏曲目自定,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2)参加测评的学生能流畅、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3.综合艺术表演:(1)表演内容自定,作品结构必须完整,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2)参加测评的学生能以较强的表现力演绎作品;(3)小品表演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测评时间与地点
201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上午7:30开始,下午1:00开始。
四、报名方法
1.报名对象:全区各初中学校初三学生。
2.学生必须填写《定海区初三学生音乐专项测评报名表》,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每位学生只能在规定测评项目中自选一项参加测评,其中演唱(独唱)项目须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学校进行初评后再上报。
4.各校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初三毕业生人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