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管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局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审计意见与建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支管理。单位所有收支活动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设立账外账。严禁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各种票据的管理,建立领用、缴销、库存登记制度,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各种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规定账户,任何单位都不得坐收坐支、以收抵支、挪用或截留。
二、严格福利补贴发放管理。各种福利、补贴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设立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项目,严禁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套取现金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福利。今后各单位福利的发放必须报局审批。
三、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购置资产必须及时入账,严禁账外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房屋对外出租的,必须按规定公开拍租,对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批、评估、移交、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