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委属各部门,各社区(村),驻金塘市、区属各职能部门:
现将《金塘“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金塘“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三改一拆”行动成果,根据《舟山市开展“无违建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定海区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金塘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岛各社区开展“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把推进“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深化金塘“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各创建社区和各相关部门作用,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齐心协力、常抓不懈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由点带面,推动全岛“三改一拆”行动深入全面开展,确保原有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新违法建筑得到全面有效遏制,从根本上改善岛内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
2014年全面推进金塘“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其中西堠社区作为试点于6月底前完成“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其他11个社区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确保金塘在2014年创建成为无违建乡镇。
“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列入管委会年终考核,对创建完成的社区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对创建不力的社区和相关人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创建标准
(一)创建辖区范围内列入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中“一拆”重点的违法建筑已拆除,农村建筑中“一户多宅”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二)除重点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外,创建辖区范围内原有违法建筑经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执行到位或按规定已补办审批手续;
(三)违法建筑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置过程中,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社会舆情;
(四)创建辖区范围内无新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发生;
(五)创建辖区内完成区域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全覆盖;
(六)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美化、绿化或复耕复种恢复原状;
(七)创建辖区范围内已建立完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
在遵循上述原则标准的前提下,所有社区力争在2014年11月底前均达到无违建示范社区标准,促使金塘成为无违建镇。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各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成立相应组织,配备专门力量,建立各项制度,完成对辖区范围内各类建筑情况的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全面实施。各社区要按照“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倒排计划,攻坚克难,全面启动“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金塘“三改一拆”办公室加强对各社区“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各社区创建任务按时完成。
(三)总结验收。各社区要按照创建完成时间节点对照 “无违建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完善工作台账,金塘“三改一拆”办公室按创建批次完成时间提前一个月进行初查,初查通过后,由区“三改一拆”办进行检查考核并报市办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