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委属各部门,各社区(村),驻金塘市、区属各职能部门:
现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河长制”
实施方案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函〔2013〕74号)以及《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4〕47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金塘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快金塘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到2014年初,金塘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力争通过4年时间努力,到2017年底,金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质基本达到各环境功能区要求。农村河道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其中作为饮用水源河道水质丰水期达到Ⅱ类及以上;工业开发区内河道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直观地说,分别达到可游泳、可饮用和一般环境用水要求。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为加强对工作的部署和协调,成立金塘管委会“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副主任张立担任,社会发展局局长林建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属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塘招商局、金塘综合服务中心,公安金塘派出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各社区(村)要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落实“河长制”,负责组织推动区域内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河长”的设置:根据河道的性质分别确定区级、镇级和社区(村)级“河长”。根据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大柳主干河由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张捷担任区级河长,区经信科技局为负责联系部门。委属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道镇级“河长”(见附件1)。根据金塘河道实际情况,确定社区(村)级“河长”或河道管理专职协管员。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河长制”办公室将本级河长名单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河长”的职责:区级、镇级、村级“河长”负责联系相关行政区域,协调解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社区为镇级以下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级“河长”对包干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按照“一河一策”组织制定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动河道清洁、截污纳管、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社区(村)级河长负责做好辖区内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对保洁员工作进行检查管理,确保河道、溪坑清洁、畅通,对群众反应的河道保洁管理问题能进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