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海客运站、市海晶公司、环南鑫岛轮渡公司:
现将舟山市综治委印发《全面推进海上平安示范县(区)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海上客运企业(含渡口、渡船、企业自备交通船,下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相关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内容、责任人员、考核要求和奖惩办法,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建立完善海上客运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海上客运企业应在《舟山市水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舟政办函〔2010〕36号)要求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船岸应急演练和反应制度》、《船员航行值班制度》和《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客船开航前复诵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察制度、应急救助协调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内部督查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实施整改,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运行。各海上客运企业、客运站应共同研究制订风前、风后和浓雾等特殊气候开航标准,明确开航限制条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以及各类节庆等易出现客流高峰时段客运船舶的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