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司法所、各科室,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服务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服务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现根据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就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平安新区”、“法治新区”、“和谐新区”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履行法制宣传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明确重点宣传内容,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所涉矛盾纠纷及法律问题的研究,把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等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开展《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普及基本政策的同时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要突出重点宣传对象,着力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渔农民和各类特殊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相关人员依法按章办事的意识,提高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