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委属各部门:
现将《金塘管委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做到合理调配,安全行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金塘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行政科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
2.车辆落实专人管理。
3.车辆实行集中停放(专车和特殊情况除外)。
4.车辆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但不能将车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
二、出车规定
1.岛内公务用车。在车辆和驾驶员都有条件出车的情况下,应当予以确保。
2.市内出岛公务用车。统一由管委会办公室派遣和协调。
3.市外公务用车。由于管委会车辆和驾驶员调度困难及费用等因素,原则上不出车,有特殊情况除外。
三、派车制度
1.岛内公务用车。需用车的管委会部门副职以上领导提前与办公室负责车队的副科长联系出车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车队的副科长直接派遣出车。
2.市内出岛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车队的副科长调度出车。管委会各部门正职原则上可以单独出车;管委会各部门副职原则上要两人以上同行方能出车;管委会其他干部原则上不专门安排出岛车辆,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岛的,须由本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与办公室分管行政的副主任联系同意后方能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