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委属各部门、各社区(村):
现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专管员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专管员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金塘的开发建设,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专管员操作流程,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用政府性资金安排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和其他投资类项目。
第三条 对金塘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财政专管员管理制度。
第四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专管员管理制度,是指金塘管委会财政局指定专人(以下称 “专管员”)具体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工作。
第五条 专管员职责:
(一)参与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工作和年中的预算追加工作。
(二)监督和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收支台账并定期汇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三)审核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拨款申请及拨款依据,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编报。
(五)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档案。
第六条 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管员的监管流程。
(一)事前监管。
1.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编报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计划,并进行初审。
2.对未纳入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的应急项目,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预算计划追加批准资料。
3.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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