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政发〔2015〕96号
有关部门,各社区(村),重点企业:
为加强全镇社区(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秩序,发挥志愿消防队伍在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1号)及《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社区(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5〕189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方向和“公益、自愿、平等、无偿”的发展原则,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塘镇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组成人员如下:
仙居社区
队 长:闻耀勇
副队长:徐国荣
队 员:闻开浩 乐元祥 楼国平 陈浩耀 余国忠 陈 辉
柳行社区
队 长:金红斌
副队长:金善军
队 员:陈友帮 舒松华 舒科军 金 平 徐皆龙 舒 达
河平社区
队 长:周争锋
副队长:王承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