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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社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朗读

  金党发〔2015〕50号

 

  各科室、各社区(村):

  现将《2015年度社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度社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强化社区职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社区工作实绩,积极营造“立足新常态勇求新突破”的良好氛围,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2个社区。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工作、克难攻坚项目、民主评议、领导评审、倒扣分加分事项五部分组成。考核总分100分。

  (一)日常工作(45分)。

  委属各部门单位根据考核细则赋分,再按规定比例计分。

  (二)克难攻坚项目(25分)。

  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细则赋分,再按规定比例计分。

  (三)民主评议(20分)。

  各考核组结合社区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参会人员对社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在社区述职大会上进行群众满意率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不满意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得被评为“良好”等次。

  (四)领导评审(10分)。

  由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赋分。

  (五)倒扣分和加分事项。

  扣分事项:社区班子团结出现问题的,扣总分1-5分;社区有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每人次扣总分0.5分;社区有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每人次扣总分0.5分;社区有工作人员被追究行政效能责任的,每人次扣总分0.2分;发生较大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总分1分;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总分1分;因工作出现失误或者工作开展不力,后果严重的,给予一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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