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定海区招商项目无缝对接服务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属有关单位:
为营造更好的项目招商环境,着力解决投资者在项目签约前后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招商项目尽快落地,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定海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机制。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招商项目全程服务体系
(一)完善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工作体系。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统一全区各区块的招商引资工作,对招商项目全程跟踪服务过程中的问题统一协调解决,形成产业以功能区布局、其他区块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全区协同的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工作体系。
(二)做好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工作。确定镇(街道)、产业园区、专业招商局、驻外招商局以及其他招商部门为项目牵头引进单位的,将作为该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全程一对一跟踪服务,成立专门团队,专人负责,对项目进行研究、跟踪、服务及协调。对意向性项目,由区招商局牵头,加强项目论证调研,加快推进洽谈进度;对已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合同的重点项目,由区发改局牵头,加强协调,尽快完成上报和审批工作;对在建和投产的重点项目,由项目落地镇(街道)、产业园区牵头,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加强配套服务,加快项目推进。
(三)实行招商项目引进准入评审。项目落地签约前的各项工作,由项目牵头引进单位负责报区招商局审核。对符合《定海区招商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评估范围的项目,由区招商局牵头,组织召开招商项目准入评审会议,根据企业实力、产业准入、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海域使用、岸线航道使用与口岸开放、能源与资源消耗、综合效益、社会风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舟山市定海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办法》评估范围的项目,由区发改局牵头,进行综合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审定;对需纳入《舟山群岛新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办法》评估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引进单位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由区发改局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报市重大项目评估领导小组评审。
(四)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对于一般招商项目,由项目牵头引进单位负责,全程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审批工作;对于重点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由项目落地单位牵头,区发改局与区审交办协助配合,形成专门服务团队,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审批工作。
(五)做好项目开工投产后期服务工作。对于已通过审批的项目,项目落地单位要做好项目后期服务和监督工作,深入企业进行帮扶调研,协调处理项目开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配套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投产。
第二部分部门联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