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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塘管委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部门,驻金塘市、区属各职能部门,各社区(村):
现将《金塘管委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塘管委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进一步加强金塘范围内工业建筑和临时设施色彩整治与管理,改善城乡面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4月至2017年底,通过近两年时间基本完成辖区内甬舟高速G9211和主干道两侧视线可及范围的“蓝色屋面”整治工作,其中甬舟高速G9211两侧视线可及范围的整治工作于2016年底之前完成。
二、整治原则
“蓝色屋面”整治按照“部门联动”、“源头防控”、“长效管理”和“谁监管、谁整治”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凡2013年10月1日后违法搭建和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予以拆除;凡存量违建中不符合“无违建”创建要求的予以拆除;凡属合法建筑但存在视觉污染、有碍观瞻的“蓝色屋面”按照标准进行材质或色彩改造,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12日)。
全岛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摸底数据汇总后报金塘“三改一拆”办,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排摸,并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金塘“三改一拆”办,再由金塘“三改一拆”办汇总后报区“三改一拆”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日-2017年11月底)。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拆、改、清、用、管并重,对彩钢房(棚)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或改造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拆改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金塘“三改一拆”办,再由金塘“三改一拆”办汇总后报区“三改一拆”办。甬舟高速G9211两侧视线可及范围的整治工作于2016年11月底之前完成。
四、职责分工
金塘管委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由金塘“三改一拆”办牵头组织实施,镇政府是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抓好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的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