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舟新金党〔2016〕9号
委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认真抓好金塘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建设全委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服务金塘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党委主体责任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及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合力,坚持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分析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维护党章,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依照党章和党的纪律管理党员,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其他各项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红线。
3.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市委“25条办法”、“作风建设的七个不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全年至少听取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2次。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强化舆论引导、氛围营造。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6.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加强纪律审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立党委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为纪检组履职尽责作好坚强后盾。支持和保障纪检组落实三转,突出主业,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
7.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谈三述”、“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重要事项等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8.加强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每年统一组织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9.其他依纪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注重统筹抓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本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