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管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规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比工作的通知》(舟交〔2016〕139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评比范围和内容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全区已办结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评比方式和标准
案卷评查采取本单位内部自查和区局集中组织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案卷评查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评查标准执行。
三、案卷评查工作安排
此次案卷评查活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单位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总结于2016年8月2日前报送局运安科。自查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规定期间内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总数;2、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及举行听证情况;3、复议、诉讼情况以及经复议、诉讼被依法认定为错案或行政执法监督中被政府监察、法制等监督部门纠错的案件情况;4、本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二)集中评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根据确定的评查范围,各单位于2016年7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全部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格式见附件1),我局将根据以下要求抽取案卷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集中案卷评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