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背景
近年来,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社会反映强烈。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助,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既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平安定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我区在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救治救助和管理职责分散,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各自开展工作,导致基层政策分不清、流程不熟悉、责任不明确,出现管理盲区。二是对患者监护不到位,镇(街道)和社区需加强对患者的社区管理,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三是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不完善,精神科执业医师严重缺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无岗位编制。
为此,区卫计局联合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民政、残联等部门,从2015年起研究起草《舟山市定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几易其稿,旨在制定完善全区统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规定,理清救治救助政策和程序,明确相关部门、镇(街道)、社区和患者监护人职责,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工作水平,。
二、过程
(一)制订依据: